当前位置:综合新闻 >> 正文
最美校友 | “江苏省劳动模范”张世亮
时间:2021年05月01日 07:17  来源:淮师新闻网  作者:唐瑀  点击:

淮师新闻网5月1日电(记者 唐瑀)4月30日下午,2021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江苏大剧院隆重举行。表彰大会上,淮阴师范学院2005届法学专业优秀毕业生、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张世亮律师榜上有名,荣获“江苏省劳动模范”称号。

张世亮是一名80后的青年律师。十多年前,张世亮律师加入了南京市总工会新组建的南京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团,积极投身到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中。一干就是13载。在这十多个年华里,无论是个人,还是他带领的团队,在维护职工权益这条公益道路上奉献青春,奉献爱。截至目前,累计接待法律免费咨询数万件,法律援助案件数百件,为职工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

敢于挑战棘手案件

张世亮加入法援队伍后,在历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一直处于领先地位。面对疑难复杂案件,他迎难而上,通过运用自己的专业能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在南京雨花台区铁心桥高铁工地建设中,甘肃农民工王小东不慎摔下来导致半身不遂。经过前后两次鉴定,伤残级别达到叁级,但因不懂法,在受伤以及用人单位支付了前期所有的医疗费用后,竟然与用人单位达成了一次性的解决方案,即一次性赔偿25万元。随着王小东的康复治疗,仅就康复治疗的费用支付就达到了20万元之巨,而其身体机能恢复仅20%。为此,王小东找到自己曾经工作的单位,在协商未果,找到了南京市总工会。针对这种情况复杂,且已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南京市总工会法工部立即与张世亮联系,为王小东提供法律援助。

灵活改变维权思路

接到南京市总工会的指派后,张世亮律师在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了解案情,分析案情确定了相对应的法律思路和策略,认为本案涉及工伤与人身损害的法律竞合的问题。如果走工伤程序的话,涉及的时间周期长,程序长,且王小东未有任何劳动合同也很难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无工作牌、无社会保险、建筑工地工人工资采取现金发放等等的难题,同时即使认定了劳动关系,还应当在劳动关系认定后做工伤的认定,而工伤的认定时间仅有一年,并且还会涉及到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一审、二审等等复杂而又无法避免的难题。

这样一整个程序走下来,没有个五六年可能都无法结束,而该项目的建设周期也就三四年。很可能诉讼结束有结果了,公司项目部都已经发生了搬迁。最终,张世亮律师选择了走侵权诉讼的路径,这相对于工伤待遇来说,时间短、举证相对更加简单、同时可以获得一次性赔偿金的数额比较多,具有现实的价值意义。

锲而不舍追求正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张世亮律师受命后立即准备各项材料,很快诉至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在王小东不能支付诉讼费的情况下,张世亮律师毫不犹豫地直接垫付。对于王小东之前已经签订的协议,张世亮律师向法院提出,协议的签订明显显然属于重大误解的情况,且该份协议显失公平。

在历时一年半的审理后,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撤销原王小东与公司签订的一次性补偿协议,同时除了之前已经支付的医疗费及25万元外,还应一次性支付王小东伤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20余万元。如护理费不足的,王小东可以在五年后再次申请护理费等。公司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维持原判。

点滴推动法治进程

案件被各大媒体进行了广泛的报道,不仅维护了职工王小东的合法权益,还促使了用人单位(建筑单位)购买建设工人的工伤保险,更加推进了工会尤其是南京市总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形象。

张世亮律师还参与了一系列的援助案件,如代课老师的集体劳动合同解除事件。在这次事件中,不仅充分维护了各代课老师的合法权益,更将当时政策性的“一刀切”导致代课老师社会贡献和报酬收入等问题的和谐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由于成绩突出,张世亮律师于2010年获得了五一劳动奖章,2012年获得南京市劳模称号。为了突出劳模精神、工匠精神,2016年张世亮律师成立了公益服务团,重点维护新形势下的农民工、新兴产业(职业-快递小哥等)等的权益,在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办公大厅与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设立法律援助帮扶平台,进一步化解劳资纠纷。  

不断坚持,硕果累累。张世亮律师又于2019成立政协委员工作室,2020年成立劳模工作室,在法援的道路上,任劳任怨,无悔付出并成绩斐然。在江苏省总工会2019年度“十佳维护职工权益贴心人”评选中,张世亮律师获第一名。


编辑:唐瑀   审核:柏华
版权所有 淮阴师范学院 2019  苏ICP备:05071367号-1    苏公网安备32080202000172号